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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起床還開開心心的,準備全家一起去逛早市,一路上還跟Q爸有說有笑。
突然在路上看到一台車速很快的機車,跨越雙黃線超車,我心想完蛋了這次一定躲不過。
一切發生的太突然,很快的時間內全家都倒在路上。
我只聽到Q跟寶的哭聲,還有Q爸大聲斥責對方的聲音。
我跟Q爸說先看孩子,有好幾個好心的路人趕忙過來幫忙。
我看到地上有一滴血,還以為Q受傷了,檢查完Q沒事,路人幫我把他們抱到路邊。
我卻腳痛到動不了,腳底抬起來一看,右腳第四趾已經血肉模糊。
好心的路人,先提醒Q爸把我抱到路邊,又拿衛生紙幫我止血及叫救護車。
孩子們一直驚恐的哭泣,我只能伸手及說話安撫他們。Q爸在旁邊默默握住我的手,說對不起他騎太快了。
我想孩子的哭聲及我的疼痛都讓他深深的感到自責。
救護車來了,我上了擔架,就這樣全家一起到了醫院急診。
Q跟寶檢查後都沒事,Q爸的傷口也都稍做處理。
我的部分最嚴重,護士先幫我打了破傷風,接著又照了腿部X-RAY,之後我就被晾了半小時,"痛"是我唯一的感受。
終於有醫師來幫我,他說左腳第四趾第一節已經沒有骨頭跟組織缺損,只能把趾甲剪掉直接做縫合,
打麻藥時很痛,因為腳趾沒甚麼肉,但我覺的醫護人員很少有同理心,只有快狠準(也許我也曾經這樣)。
縫合完,Q爸也做完筆錄,所以我就回家休養~還是自己的家比較溫暖。
Q妹的阿公跟阿嬤知道後也趕緊從彰化上來,害一堆人跟著我們瞎忙真得很不好意思。
我想我媽心裡一定很疼,只能安慰她說反正就當成無名趾跟小趾一樣長就好了。
麻藥退後,腳痛到無法行走,都要靠Q爸抱上抱下才有辦法,只好叫Q爸買拐杖暫時當我的雙腳,
看來這一次的意外又得休養一陣子,好像連續兩年的8月都這樣,可憐我的同事們又得擔待點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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